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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原市委书记之子涉卖官受贿受审 金额211.8万
时间:2009.04.16 10:34:00  阅读次数:1149
          2009年04月16日 10:02:41  来源:京华时报
昨天上午,河南洛阳原市委书记孙善武之子孙一受贿案在湖南浏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查,孙受贿金额211.8万元,800多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孙一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孙一案发前任河南省地方税务 局所得税管理处主任科员。据他交代和依法查实的受贿共12次,总金额211.8万元。

    孙一利用父亲的权力帮人谋取职位。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赵红现给孙一送10万元后如愿被任命为支队长,后来又给孙氏父子送来40万,获任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长。

    据悉,孙善武夫妇、孙一夫妇、孙善武的女儿女婿均被隔离审查,孙善武本人因涉嫌上千万的巨额受贿正被中纪委调查当中。据检察机关了解,孙一和妻子张媛媛名下有3处房产、2辆汽车、一个商铺,并还预订5套住宅,美元、港币、多只基金、股票共计一千多万元。而孙一和妻子每年的工资奖金共计7万元左右,以参加工作 8年计,不过56万余元。

    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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