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伟平 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谭伟平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从事律师职业28年,二级律师。

 

社会职务:

广州仲裁委仲裁员、佛山仲裁委仲裁员、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山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业务擅长:

重大、疑难民商事诉讼;重大、疑难知识产权诉讼;重大、疑难刑事辩护。

 

代表案例:

1、担任佛山市举办的亚洲文化部长论坛暨第七届亚洲艺术节组委会专项法律顾问,为亚洲文化部长论坛暨第七届亚洲艺术节提供法律服务。

2、带领项目团队为佛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属广东佛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提供专项服务,部分企业经过重组重新焕发了生机。

3、代理全国首例陶塑“石湾公仔”著作权侵权案,获司法部全国首届优秀案例“金獬奖”三等奖,受到司法部通报表彰。

4、代理罗某某诉网易、搜狐等网站侵犯文字作品网络传播权,该案是广东省首例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5、代理顺德“李禧记”百年老字号侵权纠纷案。

6、代理上海某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台湾可米影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侵犯电视连续剧《阳光天使》著作权案。

7、代理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中国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韦某某第800816号“红牛及图”商标撤销复审行政纠纷案。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知识产权行政审判案件列入2011年及2012年度《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